﹡中国是稻谷生产大国,产量居世界各国之首位。
﹡稻谷亦是我国种植区域最广的粮食作物,各省、市、自治区都有种植,年产量在2亿多吨,占我国粮食产量的40%以上,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稻谷标准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发展我国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⑴出糙率为定级指标,其指标值维持原来标准不变
原标准(GB 1350——1999《稻谷》)的各类稻谷“按出糙率和整精米率分等级”,现标准改为“各类稻谷以出糙率为定等指标,三等为中等”
即原标准以出糙率和整精米率二项指标为定级指标,两项指标均需达到等级要求,现仅以出糙率一项指标确定稻谷等级。出糙率等级指标值维持原指标不变。
从2006年全国籼稻质量调查(会检)结果看,稻谷主产省份出糙率为3级以上的所占比例均较高,故现有出糙率指标设置比较合理,应继续维持不变。2006年籼稻会检结果见图1、图2。
⑵将整精米率改为等级限制指标
整精米率由原来的各级统一为一个指标值调整为分等级指标。原稻谷整精米率指标只设一个限量(籼稻谷≥50.0%、粳稻谷≥60.0%),存在一定缺陷,由于我国产区 的广泛性和稻谷品种品质的差异性,其难以反映不同产区的实际状况,2005年稻谷最低价收购预案启动后,籼稻谷整精米率按≥50.0%难以执行,国家最低价收购政策将稻谷整精米率中等指标调整为44.0%。
在调查研究、分析近几年全国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数据、会检资料、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及产区稻谷质量状况的基础上,对稻谷整精米率指标进行了调整;
籼稻谷中等(三级)指标为44.0%,一至五级指标分别为50.0%、47.0%、44.0%、41.0%、38.0%;
粳稻谷整精米率中等(3级)指标调整为55.0%,1~5级指标为61.0%、58.0%、55.0%、47.0%、44.0%。
籼稻质量调查数据见表1、表2,主要省份不同整精米率所占比例情况见图3、图4、图5。

全国集中会检结果较全面反映了我国稻谷质量状况,籼稻主产区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广东、福建、四川等省结果显示,2005年早稻整精米率≥50.0%的比例为50.0%,整精米率≥44.0%的比例为73.8%; 2006年早籼稻整精米率≥50.0%的比例为62.4%,整精米率≥44.0%的比例为79.5%;
中晚籼稻整精米率≥50.0%的比例为67.5%,整精米率≥44.0%的比例为84.7%;早、中、晚籼稻≥44.0%的比例平均大于80%,07年、08年乃有所提高。因此,综合考虑,将籼稻谷中等标准定为44.0%是适当的。
从2005年、2006年东北3省和江苏省粳稻质量调查数据看,整精米率60.0%以上的分别占75%和95%,考虑我国地域的广泛和质量的差异性,因而, 将粳稻中等标准定为55.0%,其相应等级指标的设置是适宜的。
粳稻质量调查数据见表4。
⑶对整精米率检验方法和仪器进行了规范
针对整精米率检验时间长、误差大、收购现场执行难的意见,组织了对目前国内使用的7种实验碾米机的性能测试,测试结果反映,有的仪器性能较差,主要表现在重复性差、破碎粒多等,对结果影响很大,部分仪器的重复性能和台间差仍是较好的,可以满足整精米率检验要求。
配合本标准的修订,对稻谷整精米率检验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新制定了GB/T21719《稻谷整精米率的测定》国家标准,规范了稻谷整精放率检验方法,并规定使用参考样品对仪器进行调校,以提高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将整精米率的级差定为3.0%,以拉开档次,从级质价格相当和检验技术的角度都是适当的。
⑸ 增加和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
增加“净稻谷”、“互混”术语和定义,“霉变粒”变更为“生霉粒”;
对有关术语的定义进行了修改。
标准解读
前言
前言阐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⑴ 本标准的性质为强制性标准
稻谷是我国产量最大的粮食作物,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性、战略性物质,事关国家粮食安全,需制定强制性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本标准的所有技术性内容均需强制执行。
⑵ 本标准与GB1350—1999《稻谷》的主要技术差异:阐明了新旧标准的衔接关系和重要的技术差别,便于使用者掌握。
⑶ 标准替代:本标准自2009年7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后代替1999年版的《稻谷》国家标准。历次标准的替代,反映了标准的延续性。
3术语和定义
净稻谷:是指不含杂质和谷外糙米的稻谷。净稻谷是相对“毛稻谷”而言。
毛稻谷是指包含杂质和谷外糙米的稻谷。在以前的国家标准中,曾使用“毛稻谷”来评价稻谷质量,粮食加工中也有使用“毛谷出米率”的概念,由于杂质含量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实际检验中,杂质含量越高,出糙率就越低,稻谷的等级越低,同时,杂质超过标准规定限量时,还要按规定扣价、扣量,也就是说对于“杂质”作了加倍处罚,是不合理的;
谷外糙米不能作为稻谷对待,它会使出糙率偏高。
继续使用“毛稻谷”,不能反映稻谷的客观真实质量,因此本次标准修订以净稻谷作为质量评价的基础,明确了质量检验的样品制备原则。
出糙率:是确定稻谷等级的指标,是稻谷收购、贸易定级作价的基础。出糙率直观地反映了稻谷的商用价值及出米率的多少,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稻谷的品种待性、成熟度和受病虫害影响的程度。若稻谷壳厚,则出糙率低,未熟粒多,则出糙率低。稻谷出糙率的检验按GB/T 5495《稻谷出糙率检验》,即在规定条件下,稻谷用实验砻谷机脱壳,将所得糙米(其中不完善粒折半计算)称量,计算其占稻谷试样的质量分数,即为出糙率。
整精米:是指糙米经碾磨加工成精米,其加工精度为GB1354《大米》三等(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1/5的占80%以上)时,其中米粒长度达到该批米完整粒平均长度四分之三及以上的颗粒。这里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①对于加工精度的定义,原GB1350—1999《稻谷》规定为标准一等,由于《大米》国家标准修订后,对加工等级进行了调整,原标准的一等精度对应为三等,因而在新《稻谷》标准中也作相应调整,而实际加工精度并无变化。
②原稻谷标准的整精米粒长度规定为完整米粒平均米粒长度的五分之四(见图A),这与国际上现行的相关标准定义四分之三(见图B)长不同。

3术语和定义—整精米率
由于《稻谷》国家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按照WTO/TBT协议,我国强制性标准需向WTO相关成员国通报,为便于国际贸易和交流,修订后的整精米定义与国际标准一致,即将整精米长度定义为完整米粒平均长度的四分之三。该变化将对检验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粳稻和粒质较好籼稻,影响不大,对易碎稻米影响就大一些。经多个实验室对不同整精米含量稻谷的比对试验,长度定义变化后,籼稻整精米率提高值在0.13%—3.85%,平均为0.89%;粳稻整精米率平均提高值在0—1.84%,平均为0.37%。
③试样的碾磨精度:原则上以理论定义为准,即“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1/5的占80%以上”,实际工作中,一般掌握为米粒背沟有皮不成线。每年国家都会研制并下发大米加工精度标准样品,用于检验时对照。
④所谓“试样完整米粒平均长度”,是指试样中的主导粒型的完整米粒(除胚部有缺损外,其他部位完好的米粒)的平均长度。由于稻谷存在品种、类别混杂和未熟粒,可能出现同一试样中有少量完整米粒长度差异显著,这类米粒不能参与平均长度的计算。在实际检验中,应将 长度与平均长度明显差异的完整米粒拣出,不参与平均值计算。
⑤对于半边米、垩白粒、其它异型粒,只要达到四分之三及以上的长度,都归属为整精米。
整精米率:是指整精米的质量占净稻谷试样质量的百分数。
是反映稻米食用品质、加工品质和商品价值的重要指标,与出糙率重在反映产出数量相比,它兼顾了数量和质量两方面的要求。
通常稻米角质率高,整精米率亦高,相应米饭品质也相对较好;稻谷整精米率高,稻谷加工大米的成品率也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商品大米的要求越来越高,过多的碎米影响口感,降低商品价值,不受消费者和市场欢迎。因此,整精米率直接反映了稻谷的商品价值。
不完善粒:是指有损伤、不完好,但仍有使用价值的颗粒。根据稻谷的使用特性,以脱壳后的糙米作为检验对象。不完善粒包括未熟粒、虫蚀粒、病斑粒、生芽粒和生霉粒。
未熟粒为未成熟的稻谷籽粒,通常所称白片(垩白)、青头。未熟粒定义为米粒外观全部为粉质的颗粒。不管糙米粒的型状、大小怎样,只要外观全部为粉质无光泽就归属未熟粒。反之,只要糙米外观可见角质,哪怕只是一点就归属为正常粒。需要指出的是,糯稻由于其淀粉组成不同,其糙米外观虽为粉质,但有光泽,这要区别对待。
虫蚀粒是指被虫蛀蚀并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检验时应特别注意是否伤及胚或胚乳,胚或胚乳其中之一被伤及就应归为不完善粒。应细致观察糙米粒面是否有细小蛀孔,以免漏检。还应注意区别机械损伤和虫蚀损伤。
病斑粒是由于病虫害,或稻谷生霉所致糙米粒面产生斑点的颗粒。按照定义,只要糙米胚或胚乳有病斑,就归属为病斑粒。有一种意见认为,病斑浸染的程度不深、面积不大,可以用刀片轻轻刮掉的,就不算病斑粒,这是不对的。一是刀片刮的力度不好界定,容易引起争议;二是有病斑的颗粒已受到伤害,不能认为是完好粒。
生芽粒在原标准中,定义为“芽或幼根已突出稻壳,或检验糙米芽或幼根已突破种皮的颗粒”,但糙米皮层的解剖学表明,糙米皮层由外向内分为果皮、种皮、糊粉层,用“突破种皮”定义显得不准确,因而改为“芽或幼根已突出稻壳,或芽或幼根已突破糙米表皮的颗粒”,并去掉了“检验糙米”的行为词,使定义更为科学。
定义说明了生芽粒的两种情况:一是可见芽或幼根已突出稻壳,二是“芽或幼根已突破糙米表皮”。第二种现象及所谓的“萌动粒”,指稻谷已开始发芽,萌动芽受谷壳的包裹,检验时稻谷要去壳观察糙米胚部才能鉴别。
生霉粒是指稻谷粒面生霉,去壳后糙米表面有霉斑的颗粒。与原标准比,这条定义从名词到定义都作了较大的修改。原标准中名词为“霉变粒”,定义为“稻谷生霉,去壳后糙米胚或胚乳变色或变质的颗粒。”
国家发布的GB 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中,规定粮食中“霉变粒”允许量为≤2.0%,定义为“粒面明显生霉并伤及胚和胚乳(或子叶)、无食用价值的颗粒。”
本次修订使用“生霉粒”代替原标准的“霉变粒”,原标准中的糙米胚或胚乳“变色”或“变质”亦不好科学界定,重新定义为“稻谷粒生霉,去壳后糙米表面有霉斑的颗粒”,以示本标准中的“生霉粒”与卫生标准的“霉变粒”的区别,又便于检验鉴别。检验中要观察稻谷粒面是否生霉,若生霉,则需手工剥壳,看糙米胚或胚乳是否有霉斑;有霉斑则归属于生霉粒。若糙米已变质且无使用价值,则归属为杂质,同时还受到卫生标准的限制。
谷外糙米是指混在稻谷中的糙米粒。它是在稻谷收获、脱粒及干燥中产生的,特别是碾压脱粒,易产生谷外糙米。糙米由于失去稻壳保护,易受感染生霉变质,不利于储存。同时,还影响出糙率和整精米率的检验结果。
互混也称类别互混。指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粳稻谷、籼糯稻谷、粳糯稻谷等各类稻谷中混入其它类别的稻谷。
杂质是衡量稻谷质量的重要指标,对粮食的储存、加工及卫生产生影响。杂质分为筛下物、无机杂质、有机杂质。
筛下物为通过直径2.0mm园孔筛的物质;
无机杂质主要为泥土、砂石、砖瓦块、玻璃渣、金属等矿物类物质;有机杂质是指无使用价值的稻谷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物质,主要为混入的稻谷杆叶、稻壳、杂草种子、霉烂变质无使用价值的稻谷、异种粮粒等。
所谓异种粮粒应是异种类粮食颗粒而不是指稻谷的不同品种颗粒,如稻谷试样中的大麦、小麦、玉米、油料等。
黄粒米;俗称“沤黄米”,是在稻谷收获期间由于脱粒不及时,或在稻谷储存期间稻谷水分过高,产生发热现象,在高湿高温条件下发生生化反应,使稻米发生黄变。米粒黄变后,商品质量降低,品质下降,食味品质变差。
值得注意的是,研究结果表明,黄粒米与黄曲霉等真菌污染没有必然的相关性;此外还有一种黄色大米称为“黄变米”,“黄变米”与黄粒米有本质的差别,黄变米是杂色曲霉、构巢曲霉等真菌作用的结果。
在实际检验中,黄粒米和黄变米感官难以鉴别。必要时,应做真菌毒素检验,以保证食用安全。
4分类
稻谷类别是稻谷商品流通的基础,本标准将稻谷分为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粳稻谷、籼糯稻谷、粳糯稻谷五类,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国稻谷的商品特性和市场的不同需求。如北方人喜食粳米,南方人喜食籼米,早籼适用于加工米粉,糯稻用于做元宵、米酒等。
5质量要求
各类稻谷以出糙率为定等指标,3等为中等


稻谷的质量要求仍按半等级制设置,即质量要求中的部分指标参与定等,确定稻谷的等级;部分指标不参与定等,只设定限制要求,当限制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扣价扣量”政策,通过粮食价格进行调节。
本标准以出糙率为定等指标,其它指标为限制指标,也就是说,只有出糙率指标才能确定稻谷的等级。这与原标准(GB 1350—1999)规定“按出糙率和整精米率分等级”是不同的。
整精米率指标作了较大调整,整精米率由原来的定级指标改为非定等指标。
原标准规定整精米率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籼糯稻谷各等级均按不低于50%执行,
现标准修改为分等级设置,1~5级整精米率在50.0%~38.0%之间,级差为3%;粳稻谷、粳糯稻谷整精米率原标准指标为各等级均不低于60.0%,现修改为1~5级整精米率在61.0%~49.0%之间,级差为3%。
由于整精米率不再参与确定等级,整精米率实际上成为限制指标。与原标准相比,2~5级稻谷的整精米率有大幅度的放宽,
2005年~2006年全国质量调查和会检显示,籼稻谷样品整精米率达50%及以上的,各省分别在20.7%~82.4%之间;粳稻谷样品整精米率达60%以上的,各省分别在53.7%~100%之间,有相当部分稻谷整精米率达不到原标准规定的要求,表明原标准整精米率指标定得过高。不同产区整精米率差异也较大,这主要因为我国各稻谷产区气候环境多样,品种繁多。
近年来,我国粮食收购政策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保障粮农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开始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在实施最低价收购政策伊始,国家就已经调低了部分稻谷产区整精米率要求,所以调整和放宽整精米率指标是有理论基础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首次设定稻谷等外级。为充分合理的利用稻谷资源,本标准中首次将等外级作为一个等级设置,即出糙率低于5级的稻谷为等外级,等外级对整精米率不做要求,但要求符合其他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等外级稻谷仍可作为商品稻谷进行贸易、加工,进入流通领域。
出糙率、杂质、水分、互混、黄粒米、谷外糙米等指标未进行修订。
为保障人的身体健康,本标准明确规定供人食用的稻谷的卫生要求按GB 2715《粮食卫生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现行GB 2715《粮食卫生标准》规定的稻谷卫生指标为:
(1)感官要求:应具有正常粮食的色泽、气味,清洁卫生,并应符合:
——霉变粒≤0.2%。
(2)理化指标应符合:
——黄曲霉毒素B1≤10μg/kg;
——赭曲霉毒素A≤5μg /kg;
⑶污染物限量指标:
——铅(Pb)≤0.2mg/kg;
——镉(Cd)≤0.2mg/kg;
——汞(Hg)≤0.02mg/kg;
——无机砷(以As计)≤0.2mg/kg;
⑷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磷化物(以PH3计)≤0.05mg/kg;
——溴甲烷≤5mg/kg;
——马拉硫磷(大米)0.1 mg/kg;
——甲基毒死蜱≤5mg/kg;
——溴氰菊酯≤0.5mg/kg;
——六六六≤0.05mg/kg;
——滴滴涕≤0.05mg/kg;
——氯化苦(以原粮计)≤2mg/kg;
——七氯≤0.02mg/kg;
——艾氏剂≤0.02mg/kg;
——狄氏剂≤0.02mg/kg;
——其他农药,按GB 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饲料原料用稻谷的卫生要求按GB 13078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用途稻谷,指作酿造等工业用稻谷等,这些稻谷的卫生要求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这样修订后,按稻谷的最终用途来提出食品安全要求,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粮食资源,做到物尽其用。
植物检疫按国家有关标准或进出口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这些标准和规定主要包括:《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等,在执行《植物检疫条例》时可参照《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鉴定方法可按照有关标准执行。上述规定既维护了国家、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又使商品稻谷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使标准更加科学、完善。

扦样、分样按GB 5491执行。扦样和分样是质量检验的重要环节。扦样应按标准规定执行,保证样品对该批稻谷的充分代表性。检验样品(实验室样品)应首先混样分样,使样品均匀,留出备份样品等。
色泽、气味检验按GB/T 5492执行。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环境应符合GB/T 10220、GB/T 22505的规定,实验室应符合GB/T13868的规定。
②试验室应保持通风良好,无异味,避免阳光直射,应在散射光线条件下操作。
③检验者色觉、嗅觉应正常,检验前严禁吸烟、喝酒和使用化妆品等。
检验时,检验人员的性别、年龄搭配应合理,对于色泽、气味不正常的样品,至少应经5人以上检验确认。若仍无法确认,按GB/T20569- 2006中B.4的规定进行最后确认。
互混检验按GB/T 5493执行。互混检验主要是区分籼、粳、糯的类别,按规定是将稻谷脱壳后检验糙米。籼稻、粳稻与糯稻不易区分时,可将稻谷去壳碾成精米,用碘呈色法检验,观察米粒颜色,糯性米粒呈棕红色,非糯性米粒呈蓝色。
水分检验按GB/T 5497执行。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样品粉碎应使用测水用水分磨,每份样品粉碎前应将磨膛清理干净。样品粉碎过程中磨膛温度明显高于室温时,应停止粉碎,待温度降至室温继续操作。粉碎细度应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称量时应用角匙将样品充分混合均匀。
②称量前应将天平调平,称量时应将样品放置于天平托盘中心,天平门应关闭,称量过程中应避免震动,天平、干燥器中的变色硅胶保持蓝色。
③选用的烘箱温度均匀性应满足要求。烘盒应围绕烘箱中心位置摆放,一般每次不超过8-10个烘盒并放置在上一层为宜,防止异物掉入烘盒。送取烘盒后应立即关闭烘箱门,放入烘盒后5分钟内将烘箱温度升至所需温度。
④称样量应尽量一致,烘盒规格应一致。
杂质检验应注意,稻谷以外的有机物质包括异种粮粒、瘪谷均为杂质。严重病害、损伤、霉变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变色变质等无使用价值的稻谷均为杂质。
a.大样杂质检验:按标准规定,分取试样500g分两次进行筛选,然后将从筛上拣出的大型杂质和筛下物合并称量。检验时应将筛底中的筛下物清理干净。
b.小样杂质检验:从检验过大样杂质的试样中用分样器分取试样约50g,按标准规定,拣出其中的杂质并称量。检验时应将扁平的谷粒拣出,用手指摁压,感觉无米粒的即为瘪谷,归为杂质。
c.杂质总量检验:杂质总量为大样杂质与小样杂质之和,以质量分数表示。
谷外糙米的检验:在检验杂质的同时,拣出糙米单独归属,称量和计算谷外糙米的质量分数。
出糙率检验按GB/T 5495执行。
a.检验流程:

注意事项:
①从检验样品中分取试样约50g,去除杂质和谷外糙米,以后步骤按标准规定进行操作。
②实验砻谷机应用实验样品或与实验样品相同粒型的稻谷进行出糙试验,调整出糙机胶辊间距和转速,稻谷脱壳率在98%左右,一般以糙米中仅含有几粒稻谷为宜,使出糙机对糙米的损伤到最小程度。胶辊间距不能过松或过紧,一次未脱壳的谷粒应手工剥壳,不得再次砻谷。
③称量糙米质量前,应检查砻糠中有无糙米,如有应取出一并称量。
b.不完善粒检验 不完善粒:包括下列尚有使用价值的颗粒: ⑴未熟粒:籽粒未成熟不饱满,米粒外观全部为粉质的颗粒。糙米粒面可见角质的籽粒不归属于未熟粒,应为完善粒
⑵虫蚀粒:被虫蛀蚀并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检验时应特别注意是否伤及胚乳,未伤及胚或胚乳的应归为完善粒,即二者有其一就归属为虫蚀粒。应细致观察糙米粒面是否有细小蛀孔,以免漏检。注意区别机械损伤和虫蚀损伤。
出糙率检验的样品为砻谷所得的全部糙米,按质量标准的规定,逐项拣出不完善粒,合并称量。检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生芽粒检验时应先从净稻谷试样中拣出芽或幼根已突出谷壳的籽粒并用手工剥壳。将剩余试样砻谷后,注意检验芽尖已突出和芽已经断落的籽粒。手工剥壳和砻谷后挑拣的生芽粒与其他糙米粒一起称量。
②生霉粒检验时应先从净稻谷试样中拣出粒面生霉的籽粒并用手工剥壳,糙米粒面有肉眼可见的明显霉斑的归为不完善粒。无霉斑的为完善粒,并入砻谷后的糙米一起称量。
③出糙率检验将检验出的各种不完善粒合并,称量不完善粒和糙米,计算出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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